报检企业及其报检人员备案服务指南

2016-12-05

 

一、项目名称

报检企业及其报检人员备案。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1)

三、办理条件

凡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其它相关资格的进出口企业,在首次办理法定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时,需提前向辖区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报检企业及报检人员备案手续。

四、办理材料

(一)报检企业备案:网上申请成功并打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加盖公章、法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企业公章印模,报检专用章印模(使用专用章的),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报检人员备案:网上申请成功并打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人员备案表》(加盖企业公章、本人签名),报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彩色两寸照片2张。

以上提交的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同时需交验原件。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申请

1.报检企业备案:

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网(http://www.eciq.cn)→点击【报检企业备案登记】→点击【新用户】,输入“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备案】,进入系统→点击【自理报检企业备案】或【代理报检企业备案】或【快件运营企业备案】,填写企业信息→点击【提交】,记录登录密码→打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需用A4纸双面打)。

2.报检人员备案:

登录中国检验检疫电子业务网(http://www.eciq.cn)→点击【报检企业备案登记】→点击【已备案】,输入“企业备案号”和“密码”→点击【登录】→点击【报检员备案/变更】→点击【申请】→选择“使用身份证进行报检员备案”→填写资料,点击【保存】→打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人员备案表》(需用A4纸双面打)。

(二)现场办理业务。申请企业携带全套规定办理材料,赴所属辖区检验检疫机构现场办理。

(三)受理核发备案表。检验检疫机构现场受理企业网上申请和办理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网上通过,生成报检企业(报检人员)备案号,制作发放备案表。

六、办理时限及办理时间:

(一)现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0.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和电话

(一)业务联系部门和电话:检务科,0758-2715732

(二)监督举报部门和电话:法稽科,0758-271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