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首次申请办理原产地证的企业,须预先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产地证备案登记手续,办理产地证备案登记手续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原产地证书申请人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有关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材料《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若企业为生产企业则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六、若企业仅为贸易公司代理其他生产企业产品出口,该生产企业需有原产地签证产品备案登记,贸易公司需提交本公司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等相关资料。
企业取得原产地证备案登记号后再通过原产地证电子签证软件企业端发送原产地证书申请,收到审核正确回执后,带由原产地证电子签证软件企业端打印出来的证书和申请书,到肇庆检验检疫局检务科产地证签证窗口领取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