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在线访谈

2017-10-13

  主题: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在线访谈

  嘉宾:梁月芳(肇庆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科 副主任科员)

  访谈时间:2017/10/13 8:30:00

  结束时间:2017/10/13 17:00:00

  状态:已结束

 

  访谈实录:

  [网友问题]  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需提供什么资料?

  [梁月芳]: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的单据除《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的单据外,还应提供: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2、《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4、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5、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网友问题]种类表外的危险化学品,需要申报吗?

  [梁月芳]: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0号公告)及《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在进出口环节需要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危险化学品;2、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但暂未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

  [网友问题]对于用作涂料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报检有什么特殊要求吗?需提供哪些资料?

  [梁月芳]:对于用作涂料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按照《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要求提供进口危险化学品所需的资料,同时还要按照《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备案并做专项检测。

  报检除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相关报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4、对于已经备案的涂料,应提供《进口涂料备案书》正本或已由检验检疫机构加注“已核对正本”的复印件;尚未取得备案书的应提交《受理通知书》正本。

  [网友问题]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梁月芳]: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分为包装性能检验和包装使用鉴定两种。包装性能检验针对包装容器生产企业进行,包括周期检验(既按周期进行型试检验)及性能检验结果单的办理两项内容。包装使用鉴定目的是检验危险品包装的使用是否满足安全运输危险品的需要,以及是否符合危险信息公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