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验检疫法治建设的思考

2017-12-18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八个明确”中,强调了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其具有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的质检特征。在新形势下,通过科学的路径深入推进检验检疫法治建设,已成为检验检疫部门实现履职价值、有力保障国门安全、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必然途径。

  检验检疫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法治建设是确保质量安全,提升检验检疫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确保质量安全既是执法把关的准绳,又是服务能力的要求。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不择手段牟取暴利,致使质量问题事件屡屡曝光,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也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与经济损失。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执法、认真把关既是职责所在,又对提升自身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而这些必然要通过持续有效的法治建设来实现。

  加强法治建设是推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安全及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随着世界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非传统安全威胁,以及其他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和反欺诈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进出口企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更加重大,这就对检验检疫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无疑是强化依法行政的内在动力。

  加强法治建设是扩大检验检疫认知度,提升自身影响力的必要手段。涵盖进出口商品监管、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等的法律体系是保障我国对外经贸安全的重要防线,但由于其主要涉及外经贸企业和对外交往人员,社会认知度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加强法治建设、广泛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成为扩大检验检疫社会认知度和覆盖面的必由之路。

  检验检疫法治建设的必然路径

  新时代加强检验检疫法治建设,需创新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需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法治建设的相关机制,而将法治理念根植于心,形成法治信仰,则是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

  (一)多措并举深化普法

  明确受众,增强普法针对性。对检验检疫干部职工而言,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是其执法依据,必须熟练掌握,领悟内涵;对企业经营者来说,重点是向其宣传与其业务相关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提升行政相对人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对社会大众而言,主要是增强其对检验检疫工作的认知度,普及与其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的法律常识,提高对产品质量的辨知能力及防范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

  以点带面,拓展普法宣传面。一是以检验检疫干部职工的“点”带社会普法的“面”。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辅导、讲解,为企业经营者、社会大众答疑解难。二是以地方政府的“点”带地区普法的“面”。将检验检疫法律知识纳入地方普法体系,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及人民生命健康针对性地宣传。三是以行政执法案件的“点”带动整个外经贸行业的“面”。通过违反检验检疫有关法律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教育,促该领域企业严格遵守法律。

  创新载体,增强普法实效性。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其它一切可利用的传播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法治宣传。二是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开展法治宣传日、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主题活动,拓宽法治宣传教育领域,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层次。三是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口岸”“普法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大众对检验检疫法律知识的认知度。

  (二)长效构建保障机制

  建立刚性机制和政策措施。在接轨国际完善中国特色的检验检疫法律体系的基础上,提出能够体现工作成效的刚性指标、量化指标,增强法治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在提请审议前,要广泛听取生产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相关方面的意见,明晰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法定职责行政执法责任评价体系常态化。健全行政执法工作评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评查标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评查常态化,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采用“权责清单”等形式明确法定权限和职责,做到权责统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认真接受社会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三)理念培植溯源动力

  强化法治文化的潜移默化带动作用。法治与文化的融合,借助文化无所不包、无处不在的特征,将法律法规点滴渗透,通过丰富多样的文化载体弘扬法治精神,让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中体悟法治内涵。对工作人员而言,有利于执法人性化、工作服务化,对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培养。着力培养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法律至上意识和权责一致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强化执法为民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一切执法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要体现执法本质,对执法对象一视同仁,保护合法利益,拒绝非法诉求,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违法必究,树立检验检疫执法权威,展现检验检疫队伍的良好风貌。

  深圳机场检验检疫局 李政良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