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质量引领作用 增强广东发展新优势

2017-11-30

广东检验检疫局 施宗伟

 

  近来,广东检验检疫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质检总局党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实际,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深入探索如何发挥质量引领作用和检验检疫技术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准确认识把握新时代质量工作特点

  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明确提出建设质量强国。“质量第一”“质量强国”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为我国质量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在实践中,我们要准确认识把握新时代质量工作特点——

  质量工作成效显著。为促进和扩大我国产品出口,多年来,作为主管进出口质量安全的检验检疫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对接国际先进标准与规则,推广应用发达国家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保障进出口质量安全,为推动中国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也与质量工作形成共生共融关系。

  质量工作矛盾变化。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经从基本的温饱需要、物质文化需要,以及原来的低质量、低工艺需要,转变到高质量、高工艺的需要,除产品质量外,还包括健康质量、文化质量、安全环境质量、公平正义质量等需要。

  质量工作特征明显。新时代质量发展呈现出明显的特征。一是从偏重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向全面发展质量转变。二是从过去保障人们基本的物质文化需求,到提供优质供给体系的质量转变,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优化问题。三是以实现“政府有形的手”作用为主,转向“政府有形的手+市场无形的手”双重作用的转变。四是从过去单一抓质量,转变成抓质量和抓效益并重的双支撑的转变。

  质量工作责任重大。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进出口贸易国,但大而不强问题依然存在,其症结就在于质量制约。广东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消费品制造基地,更需要在质量和效益上实现双赢。

  抓好质量提升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加强质量提升工作的顶层设计。推动国家制定《质量促进法》。新制定的《质量促进法》应把质量强国战略上升到法律高度,明确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应成为全社会的目标追求,使十九大报告关于质量的论述真正转化为社会共识和行动,让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发挥协同效应,为市场公平竞争提供立法保障。

  建立党委政府质量责任与考核机制。检验检疫部门应主动适应高质量阶段工作需求,探索建立科学的、可考核、可观察、可问责质量工作评价体系,量化考核地方区域经济整体质量状况,切实增强地方党委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明确质量提升工作着力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反映的是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作用的综合指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技术进步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二是通过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实现配置效率的提高,主要表现为在生产要素投入之外,通过技术进步、体制优化、组织管理改善等无形要素推动经济增长。

  实施先进标准引领。大力开展TBT/SPS评议工作,充分发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双向作用。一方面主动破解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限制,另一方面要主动利用国际先进标准的倒逼机制,引领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质量的升级换代,促进我国优势产品形成优势市场。

  开展质量提升工程。包括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三同”工程等。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和联盟建设,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提供更加先进、高效的“一站式”技术支持。推进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开展国际互认;主动联手地方党委政府,发挥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作用,积极探索粤港澳合作共建示范区,打造特色小镇集群示范区,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结合示范区建设,推动“三同”工程实施标准化、规范化,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高差。

  三是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实施质量监管综合治理。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建立无目录、全口径的智慧检验检疫监管体系。综合运用打击假冒伪劣、国际质量事件和国外退货调查、国抽省抽计划执行等手段,充实质量监管的内容形式,形成质量监管的闭环体系。

  创新质量稽查模式。创新基层执法稽查模式,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联合公安部门探索建立质量警察制度。联合产业集群所在地党委政府,将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纳入综合执法体系。加强质量稽查协同合作,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质量协作机制,强化质量稽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四是构建大质量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质量工作格局。落实进出口质量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要求。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家个人的质量征信信息采集和应用,推动大中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建设社会广泛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常态化开展“质量行”公益宣传活动,推动质量课程纳入理工科院校的教育培养大纲。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