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的单位的公告

2017-07-06

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81号令《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自201671日起施行),经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评审,具备《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的机构名单,请登陆广东检验检疫局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具体网址如下:http://www.gdciq.gov.cn/Pages/InfoPubAndNewsDetail?Type=InfoPub&Identity=574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