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供应商:
根据我局发展需要,拟采购“孔雀石绿”等标准品一批,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孔雀石绿”等标准品一批,清单见附表。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
请贵单位就“孔雀石绿”等标准品一批在2015年9月10日 下午17:30 之前向我局正式文件报价、传真报价(或采用PDF邮件报价)。本报价一经我局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2015年10月31日前,供货地点:肇庆;
(2)提供标准品的规格表(包括规格性能、产地、技术参数、主要功能说明等内容);
(3)供货标准品的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4)提供标准品的明细报价及汇总报价;
(5)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3、对我局此次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如有)。
4、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我局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用报价处理。
四、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标准品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质保期按商品上面显示日期为准。
五、联系方法:
单位: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肇庆市信安路77区
联系人: 李达
电话: 0758-2715632/13425399675传真: 0758-2715902
邮箱:lid@zq.gdciq.gov.cn
邮编:526060
2015年8月26日